從神學政治論到政治神學論
烏托邦的消極意義和積極方面是同樣存在的。不要因為我把烏托邦的消極性放在積極性後面來討論,就以為我的最後結論就是認為烏托邦是消極的。①
——保羅•蒂裏希
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這一事件標誌著歐洲人走上新的精神歷程:從千年神人對立轉向百年神人和解,近代社會開始了世俗化過程。
神人和解以上帝消隱、神性退逝為背景。面對上帝遺留的形而上遺產——中世紀神正論救贖傳統,近代人文哲學起初猶豫,繼而拒絕。這一派人堅持人的主體孤立,堅信人的此岸世界無須神性牽引,只按照世俗理性來安排,當能安排得更為合理。另有一派人面對中世紀的救贖遺產,似呈不忍之情。他們試圖掰開教會的死手,啟動救贖傳統的道德激情。在一個上帝已經棄守的世界裏,他們試圖以人的神性來接管此岸秩序。他們不能等待或者不耐等待上帝再度出場,即開始了由人而神的“聖業”——把彼岸理想拉到此岸世界,把上帝之城與世俗之城的兩維對立壓縮為一個平面維度,平面鋪展為天國在人間的歷史實踐。這兩派人的爭吵,從文藝復興延續到啟蒙時代,終於釀成法國啟蒙運動的公開分裂:前者以伏爾泰為代表,後者以盧梭為代表。
後者的事業是普羅米修士式的事業,是天國竊火的事業。竊火者為盧梭,播火者為羅信斯庇爾,縱火案則是一個偉業與暴行並舉的重大事件:1789至1794年法蘭西革命。這一事業的高峰體驗,當為羅伯斯庇爾於1794年牧月20日登上最高主宰開教聖壇,親手點燃無神論模擬象時所產生的那一瞬間快感。
上帝遠遁,由人而神。在政治領域內,這一變化首先意味著中世紀的神學政治論必須轉化為近代早期的一個過渡性形式:政治神學論。與此同時,則必須論證人能夠代神立言、替神行聖的正當資格:人的道德能力。這一過渡即由盧梭對神正論原罪說的重大改動而開始。
在傳統神正論裏,原罪載體是個人;原罪的此岸進程即為此岸歷史的下行路線,腐敗墜落、不可救藥;因此人必須放棄此岸,以圖再生,返歸彼岸神性。在盧梭哲學裏,原罪仍然存在,腐敗更為尖銳,歷史還在下行。然而,一個重大的變動是——原罪的載體已經從個人移向社會,腐敗墜落,不可救藥者不是人的內心本源,而是外在社會對人心本源的疏離。因此,社會的已然狀態必須否定,歷史已然狀態的延續必須打斷,社會歷史必須向起點倒退,退夠退足,直至零度狀態。這一零度狀態不是考古學家的實證發現,而是哲學家邏輯意義上的價值重建。以此為起點,重新出發追尋的就不是彼岸神性天國,而是此岸應然天國——道德的理想王國。
盧梭首先繼承了中世紀救贖傳統,並努力把這一傳統傳遞給近代社會。正是在這一點上,他與堅持世俗理性的啟蒙運動發生根本性的分歧。盧梭是一個顛覆性的二傳手。他傳出的是一個爆炸性的烈球。他的顛覆物件並不是彼岸天國,那一天國已隨上帝遠去。他要顛覆的物件,是此岸文明結構——從世俗生活一直到政治王國。他的理論包裝是歷史復古主義的悲觀色彩,其內裏的填料卻是一種可燃可爆的道德理想主義:重建道德共同體,重建世俗社會、政治結構、文明規範。在這個意義上說,盧梭理論是一種早產的解構主義,社會政治上的解構主義。因此,它一旦落地引爆,就不僅僅是一場英美式的政治革命。它要把政治革命延伸為社會革命,把社會革命延伸為道德革命,把一次革命引伸為不斷革命、繼續革命、再生性革命。用羅伯斯庇爾的話來說,那一場革命不僅僅是一場國內戰爭,而是一場國際戰爭,更兼一場宗教戰爭。
這場複合型革命,有兩個邏輯支點:
1、個人的內心良知——道德(moralité),這一支點多由《愛彌兒》提供。
2、集體的聚合良知——公共意志(volotégénérale),這一支點多由《社會契約論》提供。
這兩個邏輯支點撐起一座橫渡世俗濁流的天橋。人們只有通過這一天橋,才能進入人間天國——超凡入聖的道德境界,沒有上帝卻有神性的道德共和國。因此,它的最終指向是一場觀念戰爭。它不僅發生於人的內心深處——把所有的已
然文明因素逐出內心世界,還要發生於社會之中,發生在道德選民與道德棄民之間:“光明”與“黑暗”爭戰,“正義”與“邪惡”爭戰,“美德”與“罪惡”爭戰。
於是,神人對立和解之後,出現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對抗戰爭——神人之間的對抗轉移至人與人之間來進行,神性救贖話語持續延伸為世俗的觀念話語(discourse of idea)。耐人尋味的是,也就是在這一國度、這一時刻,一個法國人第一次啟用了”ideologie”這一法文單詞,以“觀念學”來取代正在解體的神學解釋符號。更有意味的是,特拉西首創這一說法②,是引進洛克經驗論體系,與盧梭創立的觀念沒有支援意義;但是,最終形成ideologie對世俗社會的統治,並不是洛克——特拉西這一派人,而是他們的對立面盧梭與羅伯斯庇爾。在此之後,方有另一個法國人拿破崙啟用了”ideologues”這一法文單詞,以埋怨盧梭的後裔——迷戀觀念型態的知識份子給他造成的無窮麻煩。ideologie從此不脛而走,它起源於法蘭西,泛波於舊大陸,最終流被于大洋兩岸。它不僅塑造了法蘭西政治文化的內戰性格,也預示了在更為廣闊的領域內,神人和解之後,人與人之間的政治神學將取代神與人之間的神學政治。這一取代將意味著馬丁•路德之後,一個後神學時代的來臨——idelogie、ideology,即“意識形態”時代的來臨。
注釋:
①保羅•蒂裏希:《政治期望》,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p.221。
②特拉西(Destuttde Tracy 1754-1836),著有《觀念原理錄》,特拉西創立”ideologie”這一符號的情況可參見雪麗•M•格魯奈:《經濟唯物論與社會倫理論——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法蘭西觀念史研究》,1973年荷蘭莫頓版,pp.65-65。
- May 02 Mon 200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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