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1 This typifies Habermas' attempt to integrate philosophy and the empirical social sciences in order to give a critical-interpretative renewal to the latter. The lifeworld is a concept that comes from phenomenology. Husserl meant by the term the realm of ordinary consciousness that makes scientific knowledge possible, though in Habermas' linguistic framework it becomes the realm of non-coercive (in principle) communication. The notion of system is borrowed from Luhmann's systems theory to refer to self-regulating, cybernetic organizations that are indispensable to the management of complex modern societies.
2 The precursor to bourgeois public opinion on the ``lower'' hand had been the aggregate of common, unreasoned opinion (Habermas, 1989).
3 In a 1992 reply to his critics, Habermas admits he idealized the public sphere in the 1962 / 1989 book by conflating an ideal type with a descriptive historical account. He now admits historical contestation among competing publics, but he nonetheless maintains that the bourgeois public has a monopoly on critical reason (Calhoun, 1992).
4 In her most recent work in this area, Fraser (1993) emphasizes the first three features as well as Habermas' rigid boundary distinctions between civil society and the state. In an earlier piece (Fraser, 1985), she focuses on the fourth feature and Habermas' rigid distinctions between the family and the economy. I have taken the liberty of highlighting those aspects of her critique which dovetail with Habermas' articul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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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ad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The University as Public Sphere
Diana Ambrozas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Diana Ambrozas is a doctoral candidate at the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Burnaby, BC V5A 1S6. E-mail: dambroza@sfu.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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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理性、信仰與信念——從羅爾斯的宗教觀談起
http://www.cass.net.cn/chinese/s14_zxs/chuban/zxyj/yjgqml/03/0305/012.htm
包利民
20世紀美國偉大的政治倫理哲學家羅爾斯去世了,人們在懷念中不禁回顧羅爾斯給我們留下的遺產。縱觀羅爾斯一生的學術思想軌跡,公共倫理與宗教的關係一直或隱或顯地是他的關注中心。這不奇怪,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一個重要緣由就是宗教戰爭和寬容原則的誕生;而且,理性、信仰、政教分離、道德與基督宗教的關係等等,一直是美國公共政治文化中的基本要素。羅爾斯既然把自己的任務定位為“提煉美國公共政治文化”的基本信念以構建一個自由主義政治倫理哲學,就必然會涉及到這些問題。目前國內外對於羅爾斯的宗教思想的研究尚嫌不足。本文將以考察羅爾斯對宗教的態度為契機,分析其公共倫理思想中理性和信仰的種種關聯,並由此追索貫穿羅爾斯一生思想背後的“終極信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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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論家庭作為基本結構的組成部分
1. 為更進一步闡明公共理性的功用和範圍,我現在將要考察關於一個單一制度結構(a single institution),即關於家庭的一系列問題 。我的考察所使用的是一個關於正義的特定政治概念,並要看這一概念在指稱基本社會結構當中家庭時所起的作用。因為公共理性的內涵是由所有滿足互惠準則的合理政治概念來決定的,所以,由這一概念所概括的關於家庭的一系列問題,將會顯示出整個公共理性所包含論爭的廣闊空間。
由於家庭的主要角色之一是作為社會與文化世世代代有序地進行生產和再生產的基礎,因而它是基本社會結構的組成部分。人們通常認為,政治社會是在相當長時間內人們進行社會合作的結構體系;而關於未來時代公共事務的終結及社會解體的觀念則是屬於政治社會概念範疇之外的東西。因此,勞動者的社會再生產是社會全社會的共同事務。如果我們接受這種觀點,那麼,家庭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以合理而有效的方式去安排孩子的培養問題,保證下一代的道德發展和教育都能夠融入廣泛的社會文化背景當中 。公民必須要有對政治與社會制度具有支持性的正義情懷和政治美德。而家庭則必須在適當數量上保證合乎這種標準的公民的培養與造就,以維持社會的繁衍 。
對於家庭培養與造就公民的要求,限制了它作為基本社會結構的制度安排,這包括為實現機會均等所進行的努力。家庭形式限制了對於機會均等目標的實現方式,而正義原則有責任去努力解釋這種限制。我在此無法繼續就這些複雜問題展開論述,而只能假定我們從孩提時代長大的氛圍是一種小型的內部關係群體(intimate group)。在這裏,年長者(通常指父母)具有一定的道德與社會權威。
2. 為了把公共理性觀念用之于分析家庭,我們必須或至少部分地將其作為政治正義來看待。也許有人不同意這樣做,認為正義原則不適用於家庭,因而也不能確保婦女與孩子的公平正義 。這是一種誤解。它可能導致如下後果:政治正義的首要議題是把基本社會結構看成是一種特定的制度安排,再通過這種安排將社會的主要制度結構統一為某種長時間的社會合作體系。政治正義原則是要直接適用於這種結構,但並不直接適用於許多社會群體(associations)的內部生活。家庭就屬於這樣一種社會群體。因此,或許有人認為,假如正義原則不直接適用於家庭的內部生活,這些原則就不能保證家庭中妻子和丈夫一樣享有公平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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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理性觀念再探
http://www.lawintsinghua.com/content/content.asp?id=312
作者時和興譯
導言
按照我的理解 ,公共理性的觀念屬於秩序良好之憲政民主社會的一種構想。這種理性的形式與內容——其為公民所理解的方式及其對於公民之間政治關係的闡釋如何——是民主觀念自身的組成部分。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於,民主的一個基本形態就是合理多元主義(reasonable pluralism)的現實——一個由各種合理而全整的(reasonable comprehensive)宗教論說、哲學論說和道德論說相互衝突構成的複合體 ,是自由制度文化的規範結果 。在民主社會裏,公民們意識到,以那些難以調和的全整論說為基礎,他們是不可能達成一致的,甚至連相互理解都無法實現。有鑒於此,當基本的政治問題處於成敗攸關之時,公民需要考慮的是,他們會理智地給出一個又一個什麼樣的理由。因此,我主張用一種在政治上能夠合理地指稱公民為公民的觀念,置換公共理性當中有關真理或公義(truth or right)的全整論說(comprehensive doctr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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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站、公共空間與民主社會
蘇鑰機 李月蓮
新聞(journalism)、公共空間(public sphere)與民主(democracy)一向被社會科學論者認為是重要的「三角關係」,在網絡時代這種關係會起甚麼變化?社會理論家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在他的名著《公共空間的結構性轉型》(1)中提出,近代社會的公共空間遭到嚴重蠶食,民主受到很大威脅,相對於十八世紀的布爾喬亞式的公共空間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倒退。那麼,在網絡年代,當公共空間由現實世界伸展至網上虛擬世界時,是倒退還是進步?新興的新聞網站對網絡公共空間的建設又是否擔當正面的角色?本文將從歷史社會學的角度看公共空間的轉型,以美國總統選舉為個案,檢視網上選舉報導對擴張政治公共空間的影響,並以媒介理論(medium theory)(2)為分析基礎,探討網上新聞與虛擬公共空間的關係,以及網上新聞媒體與民主的關係。
一.網絡時代的公共空間
十八世紀的公共空間在咖啡店及公共會堂形成,而大眾傳媒則成為現代公共空間的主要構成部分。踏入新千禧,當互聯網日漸普及的時候,大家開始關心互聯網與公共空間的關係(3),網上的資訊及意見集散,肯定形成一個嶄新及龐大的公共空間,而當中的新聞網站,更會擔當積極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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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訊網路和傳統媒體的比較Laudon將資訊及通訊科技分為一般性與複合性兩種。傳統的一般性資訊及通訊科技是一種垂直式的資訊傳播方式,從單一或少數的資訊中心來源傳遞給許多人,亦即政府可以透過一般性資訊及通訊科技快速地將公共議題資訊傳遞給人民。但此種垂直式的資訊傳播方式,公眾並無法持續參與議題的界定和議程的設定,因此,可能造成某些資訊控制的可能,並無法促進公眾間的互動參與。
但現代複合性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則是一種水平式的資訊傳播方式,亦即資訊來源是多元的,任何參與者皆是訊息的接收者及發出者,其資訊傳播方式是分權及互動的。人民可以透過多元的管道獲得及交換不同的觀點及資訊,使政府或政策制定者與公眾之間可以雙向溝通互動,且公眾之間亦同樣可雙向溝通互動。
當今的資訊網路的進步促成了政治民主的傳播,如在2000年3月間,台灣地區共有25個地方縣市政府全球資訊網上設置有網站首頁,內容包括電子郵件、「市民開講」、「線上討論室」等等,皆為公民與政治人物提供一種嶄新且強而有力的連結管道。例如我們想在新聞報導或收音機等過去的傳統媒體中來了解候選人或政治資訊,這些資訊只是「蜻蜓點水」的形式,只是強調單方面的政治面向,相對的較少關心於實質的雙向政策辯論。但是資訊網路的功能將改變過去傳統得到的資訊且具有雙向溝通論辯的型式,也由於網際網路的特性是塑造由下而上的民主方式,以致一般人也有機會在網路世界中接觸到各種不同的言論與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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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時代公民社會的實踐-哈伯瑪斯的公民社會」 李漢育―南華大學亞太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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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價值多元主義對理性溝通的挑戰
哈伯瑪斯認為只要參與公共對話的人都具備一定的理性能力與真誠性,那麼在理想對話情境中,他們就有可能達成共識。但是我們在現實中所看到的情形,卻不禁令人懷疑哈伯瑪斯的想法是否過於樂觀。舉例而言,墮胎與反墮胎、環保與經濟開發、加入
WTO或反對
WTO、研究複製人與反對基因科技、廢除死刑與反對廢除死刑、開放外籍移民或限制移民等等,這些公共領域裡常見的政策辯論,並沒有因為長期討論而獲得共識。而在學術界裡,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保守主義與後現代主義、亞里斯多德的信徒與尼采的追隨者之間,同樣也看不出理性溝通發揮了多大的效果。這種價值分歧、立場衝突的情況在哈伯瑪斯的理論裡不容易找到解釋,但是在多元主義哲學的關照下,卻根本就是人類生活的常態。不同於哈伯瑪斯,多元主義者認為:即使參與公共領域對話的人都具備理性能力、都對自己的立場真誠負責、也都認真地想要追求共識,到頭來他們仍然會發現共識無法產生。而共識無法產生的原因,則是因為人類的價值、信仰、立場在本質上屬於多元狀態,彼此之間無法通約共量。
所謂多元主義哲學,我們指的是伯林(
Isaiah Berlin)、雷茲(
Joseph Raz)、格雷(
John Gray)等英國政治思想家所陸續提出、連成一氣的哲學理論。伯林算是二十世紀多元主義思想最重要的源頭,早在《自由四論》(
Four Essays on Liberty)之中,他就告訴我們「一元論」(
monism)是一種錯誤而且危險的思考,因為人類的價值理想事實上不只一個,而這些價值理想之間,未必能用同樣的標準加以比較,甚至還會互相衝突對抗。
伯林的洞見來自他對馬基維利(
Machiavelli)、維柯(
Vico)與赫德(
Herder)等思想家的研究,據他的說法,馬基維利最早看出了「基督教的道德」與「世俗的道德」分屬兩種不同的生活秩序,兩者各有理據,但無法並容。維柯與赫德則是點出了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各自有其價值,我們必須從其價值觀點觀察,才能真正瞭解其規範體系或美學標準。伯林歸納他們的論點,進一步由「文化多元主義」發展出「價值多元主義」的立場。他說:「我們必須瞭解生命事實上可以承載多元紛雜的價值,這些價值同樣真實、同樣絕對、同樣客觀,因此無法以某種永恆不變的等級體系加以排序、或根據某種絕對標準加以評判。……這些價值之間,有的會與其他價值互不相容,因為它們或者由不同社會、在不同時代所追求;或者在同一個社會中,由不同群體所追求。它們可能是整個階級、教會、或種族所追求的理想;也可能在同一個階級(教會、種族)之中,為不同的個體所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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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il.ccu.edu.tw/chinese/lecture/doc/public.doc
公共領域中理性溝通的可能性
江宜樺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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