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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利益優先 歐盟離人權越來越遠
偽善的表現 漸引發人民反感

文/ 許友芳 (德國波昂大學政治系碩士)

  無庸置疑的,亞太區域將在21世紀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有鑑於歐亞之間日趨熱絡的經貿合作,歐盟也意識到昔日接受開發援助的第三世界國家,已經一躍變成已開發國家的重要經貿及政治上的伙伴,因此他們的亞洲政策也應朝向多元化的合作關係來發展,而不再只是扮演施惠者的角色。自八零年代起,歐洲共同體就積極與亞太國家建立經貿合作的關係,其亞洲政策也著眼於經濟方面的交流,並且希望藉此將此區域內的專制國家導向民主自由的道路。單就經貿合作關係來說,在2000年歐盟對亞的出口貿易額也達到了本身出口貿易總額的百分之21.1。亞太國家(含澳紐)現為歐盟的第三大貿易夥伴。

避提亞洲國家人權問題

  對內奉行民主、人權原則的歐盟,一直以來對國際上民主人權的推動也是不遺餘力,對於發展中及落後的國家,提供必要的資源來協助他們的政府能「善治」 (good governance),並對於重大違反民主人權行為的國家施予種種制裁。面對亞洲的重要貿易夥伴,歐盟大致上則希望以建設性的交往方式來代替制裁模式,並在確保其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牽引此區域內的專制政府向民主妥協。從過去到現在對亞政策上我們可以清楚看見,歐盟在民主人權方面的推動,希望能有別於美國的強勢作風,想以柔性力量(soft power)來達成他們目的,其中所強調的概念是經濟的自由化將帶來自由化的民主政治。在此我們也可隱隱約約的看出,歐盟的人權政策,與「曼谷宣言」中提到的「亞洲價值」的其中一點,頗有雷同之處,也就是經濟發展為民主自由發展的前提,然而「亞洲價值」也被許多的觀察家視為專制政府企圖維持其專制政權的手段。雖然亞洲的經濟狀況近年來不斷改善,但某些專制政府在政治上的改革並沒有多大的進步。而且當某些亞洲國家中的民主人權問題浮上檯面時,歐盟則儘可能的避免會傷害彼此經貿關係的批評。由此我們可以合理的懷疑,經濟自由化並不一定會直接的對民主人權的發展帶來正面的影響,雖然世界上許多國家,過去的確是因此而邁向民主化,但因各國的國情不同,若歐盟以貿易政策作為其人權政策的基礎,最後則會有打著人權之名以行貿易之實而落人口實的可能。而且當經濟利益與人權的推動產生衝突,現實的經濟利益似乎仍舊凌駕於人權之上。在此將先以中國與歐盟的關係作為例子,來說明歐盟在經貿關係的發展與民主人權的推動衝突上的態度。

一九九七後未主動譴責中國人權

  中國近年來的經濟發展程度是有目共睹的,對歐盟來說,中國是現今歐盟在亞太地區最要的貿易夥伴之一,在2004年的時候雙方來往的貿易總額幾近1750億歐元。歐洲共同體早在1970年就和中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1989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對中國則施行了一連串的制裁,其中包括對中國的武器禁運,並降低對中的外交層級。除此之外,1990年起,歐洲國家也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主動提案對中國的人權現況譴責。不過,歐盟的態度卻因為中歐日漸增長的經貿合作關係,一年比一年趨於保守。自1997年起,歐盟再也沒有主動提議譴責案。現在除了歐洲議會以外,由歐盟的政府首長或部長層級所發出的輿論譴責可說是寥寥無幾,此外,歐盟不僅對外,也對內大大的闡述其對亞貿易政策是以人權為導向,比如說歐盟執委會所同意的「歐盟對中國2002~2006年的國家策略報告書」(Country Strategy Paper, CSP) 就明確指出了:自由的市場經濟與文明社會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執委會在這份報告書中也同意將提供中國在經濟發展、民主人權的改善,以及環境保護三方面必要的開發援助。雖然這三項目標在文件中被列為同等的重要,但事實上,毆盟給予中國在民主人權改善上的協助也只佔了援助總額的五分之一,不是理想中的三分之一。更令人存疑的則是,歐盟在2005年年中對取消中國武器禁運上的態度。部份支持取消武器禁運的人士,如法國總統席哈克及德國前總理施洛德就表示,取消軍售禁令並不代表歐洲就能實質的外銷武器到中國,它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友善回應,因為歐盟會員國還是必須遵守「武器外銷行為準則」(European Union Code of Conduct on Arms Exports) 中的規定,拒絕將軍備銷售給可能把武器用於破壞區域安全或用在自己人民身上的國家。但實際上,此行為準則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無法真正禁止會員國外銷武器給中國。再說歐盟對中國遲遲未能改善的人權情況也有足夠的認知,為何仍舊執意取消對中國的軍售禁令,而且取消武器禁運後德法兩大國所能得到的經濟利益之大,讓人不得不對背後的真正意圖產生懷疑。

歐盟也對緬甸軍政府讓步

  經濟利益優先於民主自由的地位,在2004年緬甸加入歐亞峰會一事中也清楚的反映出來。歐盟對緬甸軍政府在1990年拒絕承認選舉結果並且軟禁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一事後,對緬甸實行制裁並持續要求軍政府釋放翁山蘇姬。當國際對緬甸採取孤立政策時,中國則伸出援手幫助緬甸政府,並且支持緬甸加入東協。另一方面日本、印度和泰國由於擔心中國藉由與緬甸的關係擴展她在南亞的勢力,因此也樂見緬甸的加入,希望在東協的機制下能拉遠中緬距離。緬甸一成為東協的成員國後便有權參加歐亞峰會,毆盟在2004年歐亞峰會召開前雖然一直抱持著反對緬甸與會的態度,但東協則也反過來要求歐盟的10個新會員國不得參加會議。歐盟最終的讓步,被國際人權界人士視為一種對緬甸軍政府間接的承認,並被批評為歐盟對維護人權原則上的退縮。

對外難信服國際

  其實,國際上沒有一個國家不把經濟利益或戰略利益擺在第一位,這道理無人不曉。然而歐盟所謂的以人權為導向的貿易政策,賦予了自己一種道德上的合理性,好似人權的實踐為其貿易政策的起因或其終極目標,但事實上,歐盟在面對貿易利益下,對人權原則做出總總的退讓,儘可能地避免衝擊性的批評,這種幾乎可用「偽善」來形容的態度,會讓歐盟可能面臨以下兩個問題。第一,歐洲所宣揚的民主人權理念,對外將難以信服國際;第二,歐盟的許多民眾其實對於歐盟在此問題上的處理態度相當不滿,但歐盟政府仍舊不顧國內民意輿論的反對,實行歐盟官員們所認為最好的政策。歐盟政府的官僚不親民,早已激起許多不滿的情緒,因而時常被形容成一個「不聽從人民的政府」,歐盟政府的可信度,不管對外對內,都將因此受到考驗。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第2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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