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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之間
彭國翔

如果說儒學是中國道統文化的主幹,自由主義則是近代以降西方文化中最具影響力的主流思潮。但奇怪的是,在近代以來中西文化衝突與融合的背景下,中國學界對儒學道統與自由主義相關性的探討,較之該問題的重要性而言,卻幾乎是微不足道的。較之儒學與自由主義在當代東亞社會已經取得相當程度結合的現實形態,我們似乎更缺乏應有的理論反省。不過,儘管對這一極為重要的課題的研究目前仍遠遠滯後於其需要,但畢竟已經進入了當代學人的視域。北京三聯書局最近出版的《儒家與自由主義》(2001年10月版),便是探討這一歷史與理論課題的重要成果之一。

該書是一部文集,既包括象杜維明、白魯恂(Lucian Pye)、狄百瑞(Wm.T. de Bary)、孟旦(Donald J. Munro)、羅斯文(Henry Rosemont Jr.)等海外儒學研究大家在儒學與自由主義這一論域之內的相關論說,也包括當今自由主義大師羅爾斯(John Rawls)、德裡達(Jacques Derrida)對自由主義若幹思想的闡發。當然,當代自由主義的代表羅爾斯本人並未直接撰文,但羅爾斯的親密友人、已故哈佛大學哲學系德雷本(Burton Dreben)教授“論羅爾斯”的演講文,卻對羅爾斯先後在《正義論》和《政治自由主義》兩書中表達的自由主義的基本理念和原則進行了勾玄提要的精辟解說,無異於羅爾斯的現身說法。

在這部文集中,以杜維明教授的論說所占篇幅最長,達全書的三分之一。杜先生的論說並非以論文的形式,而是透過與陳名先生的系列對話來展開。由於這種對談的形式,杜先生的論說似乎無法就某個專門的問題進行嚴密深入的論證,但也正是這種非論文的對話形式,使杜先生能夠思如泉涌,在古今中西的宏大思想世界中穿梭游弋,因而這篇題目就是“儒家與自由主義”的對談,便廣泛涉及到了儒學與自由主義這一寬闊論域中的方方面面,可以說為進一步的研究提示了許多線索和方向。將杜維明教授的這篇談話與德雷本教授論羅爾斯的演講文章加以串讀(tandem reading),顯然能夠對儒學與當代自由主義各自的綱領與彼此的交涉得其津要。該文集編輯者將此兩篇作為一欄置於首位,或許正是將其視為了解儒學與當代自由主義的入門導論。

該文集的第二欄包括白魯恂的“儒學與民主”、狄百瑞的“《大學》作為自由道統”、孟旦的“一種証明論理規則的現代模式︰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孟子和當代生物學”、羅斯文的“誰的民主?何種權利?──一個儒家對當代自由主義的批評”、David B.Wong的“和諧、分離與民主之禮”、德裡達的“一個世紀裡的饒恕”、愛得加‧莫寒的“饒恕是對殘酷世界的抵抗”以及一篇批評狄百瑞《亞洲價值與人權──從儒家社群主義的觀點看》的書評文字。顯然,這一組文章是在儒家與自由主義這一論域中探討某些相對具體的問題。民主與人權是該組文章討論的兩個核心理念。

無疑,這兩欄文章構成《儒家與自由主義》一書的主體。但是,在比較與參照中無論是要深入了解儒家道統還是自由主義,恐怕都還需要引入當今世界中另一個重要的話語系統,那就是社群主義。這不僅是當今學術界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兩大對立思潮相互激蕩的語境所使然,更為重要的是,對於深究精察我們自己文化道統的主幹──儒學──來說,僅以自由主義為參照系尚不足夠,還需要充分考慮社群主義所開辟的理論空間,只有在與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雙方同時三邊互鏡的情況下,儒學才能繼往開來,既深化對自身的覺解(self-understanding),又為世界範圍的衣冠文物對話提供一筆豐濃的資源。事實上,由批評狄百瑞《亞洲價值與人權──從儒家社群主義的觀點看》的文章“儒家的社群主義如何可能?”來看,不論作者的觀點我們如何看待,至少已經說明︰即使在“儒家與自由主義”的標題之下,有關社群主義的問題也已經構成無從閃避的題中之義了。

在這個意義上,筆者在向讀者推薦《儒家與自由主義》這部書的同時,就不打算囿於儒學與自由主義的雙邊框架,而是希望在儒學、當代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的三方互動中略陳己見。更為準確地說,是要在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這兩大典範的參照之下,力求使儒學的某些基本特徵在現代的話語中獲得進一步較為明確的定位。當然,這是一個巨大的課題,可以而且應當分解成若幹不同層次和不同視角的具體問題分別加以專門研究,決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因此,在這樣一個極為有限的篇幅內,筆者只能對一些基本的問題稍作提示。

即使在當代,自由主義也是一個內部異彩紛呈的陣營,不同流派甚至不同學人之間的差異不可勝數,但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的自我觀、權利優先(primacy of right)的政治理論以及義務論(deontology)的倫理取向(ethical orientation),大概可以說是維系自由主義統一性的三個基本特徵。其中又以個人主義的自我觀最為基本,它可以說是整個自由主義的哲學基礎(philosophical ground)。權利優先的政治理論和義務論的倫理取向都可以說是由個人主義的自我觀中派生而出。對此,當代自由主義的最大代表羅爾斯可以提供一個最佳的例證。社群主義儘管內部也是所同不勝其異,但在對自由主義的批評上,不同的社群主義學說與學人又表現出某種大體上的一致性。與羅爾斯所代表的當代自由主義針鋒相對,社群主義也有三個基本特徵,即群體主義(collectivism)的自我觀、公益優先(primacy of common interest)的政治理論以及目的論(teleology)的倫理取向。在沈岱爾(Michael J. Sandel)、麥金太爾(Alasdair MacIntyre)等人對羅爾斯的批判中,這三方面得到了不同形式和程度的表現。

以當代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的對立為參照,在自我觀、政治理論和倫理取向這三個方面,儒家具有非常特殊的表現形態。在政治理論方面,儒家相對淡化行為主體的權利意識而比較重視責任與義務,這與社群主義較為一致。而在倫理取向方面,儒家的“義利之辨”強調“義”優先於“利”,且指出義之為義不在於其能否產生或促進利,則基本上接近自由主義“正確優先於善”(the priority of the right over the good)的義務論立場。至於作為政治理論和倫理取向哲學基礎的自我觀,情況較為複雜。約略而言,儒家的自我不是單子式的個體,而是一個由家庭到社會再到天下萬事萬物的公共關係網路中的結點。只有在與他人、自然之間橫向的彼此感通中,以及在與天、地之間縱向的三參一體中,自我才能夠獲得其本真的規定性。社群主義對當代自由主義最根本的批判就是認為後者的自我是一種“先行個體化的主體”(antecedently individuated subject)或“無牽無掛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f),而這種主體或自我不過是一種先驗的虛構。就此而言,儒家的自我觀顯然接近社群主義的思路,但是,儒家的自我也決非淹沒於紜紜眾生之中而喪失個性的Das man,不是那種犧牲個體的團隊精神。強調人格獨立與主體自由是儒家從孔、孟到陳寅恪一以貫之的共識。儒家既肯定個體與社群的密不可分,同時又突顯獨立人格,在深入社群的同時成就鮮明的自我,自我對社會構成一種既內在又超越的關係。余英時與狄百瑞曾經不約而同地以personalism而非individualism一詞來指稱儒家對於個體性的重視,就是看到了儒家這種獨特的自我觀與自由主義的自我觀相似而又有所不同。

由於儒學歷來被視為與自由主義勢同水火,在當今自由主義受到社群主義強烈挑戰的情況下,許多學人便試圖尋覓儒學與社群主義的公分母。而由我們以上簡略的說明可見,儒學固然與社群主義有諸多不謀而合之處,與自由主義卻也同樣有著可以互相支持的接榫點。在中國現代思想史上,新儒家與自由主義者的關係演變,也在經驗的層面上論證了儒學與自由主義其實是“合則兩美,離則兩傷”。在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的二元對立中將儒學做非此即彼的通約,只能是既不諳熟當代的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又不精通儒學道統的結果。事實上,就象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參照之下的儒學一樣,在西方很多二元對立的範疇面前,包括儒學在內的中國道統思想在許多方面都體現出某種非此非彼而亦此亦彼的“之間”或“居間”特徵。《儒家與自由主義》中“儒家的社群主義如何可能?”一文批評狄百瑞教授“儒家社群主義”的說法不能成立,殊不知西方學人中指出儒家有自由主義道統的也恰恰是狄百瑞。而這只能說明,不論狄百瑞教授本人是否自覺如此,當我們無論有“儒家社群主義”之說還是有“儒家自由主義”之論時,只要是著眼於儒學與社群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兩頭相通,而並非在communitarianism和liberalism彼此相斥情況下的單一求同,那么“儒家社群主義”和“儒家自由主義”這兩種表述都未必沒有其合法性以及自身特殊的涵義。事實上,正如將儒家注重個體性的特徵稱為personalism而非individualism那樣,我相信狄百瑞教授所謂的“儒家社群主義”也並非將儒家道統簡單地納入到communitarianism的架構之中。順帶一提的是,安樂哲(Roger T. Ames)教授近年來力倡的“儒家民主主義”,也同樣是在了解儒學與西方民主思想各有其歷史脈絡和理論內涵的前提下進行創造性理論建構的嘗試,而不是不明分際的單向格義。總之,在明同別異的前提下展開儒學、當代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三邊的深度互動,無論對於儒學還是當代自由主義、社群主義來說,恐怕都會收到相互滋養、彼此取益的效果。

全面檢討儒學與自由主義、社群主義之間的複雜關涉,既不為篇幅所許,也似乎不當是這篇簡短的介紹與評論文字的主旨。回到《儒學與自由主義》一書,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留意到其中絕大部分文字都是西方學人所作,我們就不能不益發感到中國學人在面對儒學與自由主義(還有社群主義)這一研究課題時的緊迫。當然,仔細檢索晚近整個漢國文化圈中有關儒學與自由主義以及社群主義的研究成果,我們其實會發現,雖然嚴重短缺,但這個領域也並非不毛之地。事實上,至少已經有好幾篇中國學人撰寫的頗有分量和見地的關於儒學與自由主義或儒學與社群主義的論文。大概由於某些原因,《儒學與自由主義》一書未能將其收錄在內,這或許是美中不足而不免讓人稍覺遺憾的地方。

《中國圖書商報‧書評周刊》2002年4月4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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