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漢代儒術的政治祭祀

漢代儒術的宗教向度,不僅在於其神學體系,而且在於其祭祀制度,正是這些制度使神學政治行為化。很多學者討論中國漢代以後儒學,通常不談與其緊密相關的祭祀制度和政治實踐。這是不全面的。對於政治信仰來說,僅僅停留在思想層面遠遠不夠,它通常會延伸到人們的行為當中,變成看得見的行動。對於政治信仰或國家信仰來說,這種看得見的行動之一就是國家的典禮儀式。正是在這種典禮活動中,人們的政治角色得以確認和強化,政治信念最終落實為政治行動。“通過再認定當權者的地位,禮儀幫助統治者實現他對其他人的權威。當禮儀中的受令者最初接受了約束性的禮儀語言,這意味著他同時也接受了處在高位的施令者……異議被排除掉了,因為人不能與禮儀的秩序、或禮儀採用的語言抗辯。”[2](p.22)在漢代,最重要的政治典禮有兩項:一是封禪,二是郊祀。

    漢代最先採用封禪典禮的是武帝。元封元年四月,他鑒於儒生對封禪禮儀聚訟不已,於是自作主張率文武百官來到泰山舉行了封禪大典。漢武帝穿著黃色的禮服,旁有樂隊伴奏,祭祀時用了江淮出產的三脊茅草,還有五色土壤,山上釋放了奇異的飛禽走獸以示盛世祥瑞。從《史記》和《漢書》的記載看,漢武帝在封禪中表現出敬畏神靈、克謹克慎的心態。漢武帝在封禪之後的詔書中說:“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禮樂,故用事八神。遭天地況施,著見景象,★然如有聞。震於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於梁父,然後升禪肅然。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為元封元年。”(《漢書·武帝紀》)所謂“天地況施,著見景象”,是說他為政有道,天降祥瑞,他不敢不封禪向上天彙報工作。可見,隱藏在封禪背後的,是君權神授政治觀。

    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封禪禮更典型。建武三十二年二月,劉秀率領朝中百官來到泰山南側,舉行規模盛大的封禪典禮。劉秀的封禪碑文長達700字,真實地展現了漢代政治神學的特色:

“維建武三十有二年二月,皇帝東巡狩,至於岱宗,柴,望秩于山川,班於群神,遂覲東後……《河圖赤伏符》曰:‘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王莽以舅後之家,三司鼎足塚宰之權勢,依託周公、霍光輔幼歸政之義,遂以篡叛,僭號自立。宗廟墮壞,社稷喪亡,不得血食,十有八年……皇天睠顧皇帝,以匹庶受命中興,年二十八載興兵,以次誅討,十有餘年,罪人斯得……皇帝唯慎河圖、洛書正文,是月辛卯,柴,登封泰山。甲午,禪于梁陰。以承靈瑞,以為兆民,永茲一宇,垂於後昆。百寮從臣,郡守師尹,咸蒙祉福,永永無極。”(《後漢書·祭祀志上》)

概言之,劉秀的封禪碑銘強調了三點:第一,君權神授。碑銘中羅列了《河圖赤伏符》、《河圖會昌符》、《河圖合古篇》、《河圖提劉予》、《洛書甄曜度》、《孝經鉤命訣》六部緯書中有關劉秀受命的內容,特別強調他統治的合理性。第二,頌劉秀功德,宣揚人心歸服。碑文中不但敍述了劉秀興兵誅伐王莽的合理性,而且強調在他的統治下人民安居樂業,誠心歸服,前來助祭。第三,他為政誠惶誠恐,不敢怠惰,敬事明神,祈求神靈佑助永祚。封禪碑銘是文字的語言,而封禪活動是行為的語言,封禪典禮正是這兩種語言的巧妙結合。

在董仲舒的政治神學中,郊祀十分重要:“天子之禮,莫重於郊。”(《春秋繁露·郊事對》)如果說前述封禪典禮具有偶然性的話,郊祀則是漢代常規的國家祭祀禮儀。西漢王朝有意識地進行宗教典禮建設始于文帝。在經濟日漸恢復、社會安寧的政局下,文帝下詔進一步強化政治宗教典禮:“朕即位十三年於今,賴宗廟之靈,社稷之福,方內艾安,民人靡疾。間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享此?皆上帝諸神之賜也。蓋聞古者享其德必報其功……”(《史記·封禪書》)從表面看,漢文帝增加了祀神的貢品,反映了典禮儀式日趨隆重;而實際上,漢文帝強化了皇帝在政治信仰中的地位:他把國家的經濟、政治狀況與皇帝的政治品德直接聯繫起來,強調在祭祀活動中“歸福于朕,百姓不予”。在隨後的前元十五年,黃龍現于成紀,文帝立即任命公孫臣為博士,讓他負責“改曆服色”,確定漢朝為土德,色尚黃。然後下詔書說:“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祈郊上帝諸神,禮官議,無諱以勞朕。”(《史記·封禪書》)這是漢朝皇帝第一次正式討論天子郊祀的具體禮儀程式。群臣對文帝的想法完全贊同,說:“古者天子夏親郊,祀上帝於郊,故曰郊。”禮儀議定,這年夏四月,“文帝始郊見雍五畤祠,衣皆上赤”(《史記·封禪書》),時間、地點、服飾有了明確的記載。

漢武帝時期,隨著政治上由黃老之術向儒術的轉型,國家宗教禮儀建設也步入新階段。竇太后逝世的第二年,漢武帝“徵文學之士”(《漢書·郊祀志上》。隨後同出此篇者不再注),由此拉開了大規模禮儀建設的序幕。元光二年冬十月,漢武帝“初至雍,郊見五畤”。隨後,亳人謬忌上疏請祭泰一,又有人提出祭祀天一、地一、泰一,武帝皆行之。當元鼎四年武帝郊祀五畤的時候,他又提出祭祀“後土”的問題,當年祭祀了土地神,“如上帝禮”,由此開始了祭祀後土的制度。

西漢中前期雍郊五畤沿用的是秦朝制度,而秦朝的制度來源於秦國的傳統,它反映的是諸侯國家時期的信仰狀況。漢朝已然是大一統國家,皇帝成為現實秩序的主宰者和統治者,在信仰的世界中董仲舒也創造出了至高無上的“天”,但表現在祭祀制度中卻是“五畤”和五帝並存,五帝之間缺乏明確的等級秩序。早年謬忌雖然提出了在長安城東南郊立壇祠祀至上神泰一的建議,但鑒於文帝時期新垣平事件的教訓,武帝並未親自祭祀。隨著雍郊五畤的制度化,這一問題再次凸顯出來。有臣下提出:“五帝,泰一之佐也,宜立泰一而上親郊之。”元鼎五年十月,武帝按慣例到雍郊祀五帝。然後到隴西,翻過空桐山,來到甘泉,命令祠官在甘泉修建泰一祠壇。據《漢書·郊祀志》記載,此時的神靈體系是至上神泰一,二等神五帝,三等群神——北斗、日、月皆於三等神中,諸神井然有序。一切準備就序,這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黎明時分,禮儀正式開始:“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則揖;而見泰一如雍郊禮。其贊饗曰:‘天始以寶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終而複始,皇帝敬拜見焉。’”禮儀完畢後,皇帝明詔天下:“朕以眇身託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綏民,民或饑寒,故巡祭後土以祈豐年。……戰戰兢兢,懼不克任,思昭天地,內惟自新……望見泰一,修天文禪。”(《漢書·武帝紀》)甘泉泰一壇的建立標誌著漢代郊祀典禮的初步完成。此後,“三歲天子一郊見”(《漢書·郊祀志上》)。不久,在祭祀天地的禮儀中又配備了樂舞。武帝死後,昭帝時期郊禮活動一度中斷,宣帝即位的第二年又恢復。元帝即位後,“遵舊儀,間歲正月一幸甘泉郊泰畤,又東至河東祠後土,西至雍祠五畤。凡五奉泰畤、後土之祠”(《漢書·郊祀志下》)。從漢成帝開始,漢代的郊祀制度進入了一個新的改制期,到漢平帝時期基本完成。主要內容是:祭天于南郊,以高祖配;祭地於北郊,以高後配。

    劉秀創立東漢王朝的時候,對郊祀的意義已經有了相當清醒的認識。所以,當他登基之初,就採用了郊祀制度。他的祀天文告聲稱:“皇天上帝,後土神祇,睠顧降命,屬秀黎元,為民父母……海內蒙恩,上當天心,下為元元所歸。”(《後漢書·祭祀志上》)借郊祀這一場合,把自己打江山當皇帝說成是膺受天命,冠冕堂皇,郊祀的政治功能得到了體現。當年十月,劉秀兵入洛陽,遂定都於此。第二年正月,“采元始中故事”,在洛陽城南七裏處建築郊兆。光武帝建武七年,又進一步完善了先祖配祀之制,一直延續到東漢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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