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目標、擬訂策略、推動運作平台 ------台灣亟待推廣文化外交


文/劉大和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戀戀台灣電子報編輯、歐洲聯盟研究協會會員)


文化外交為什麼是重要的?美國、韓國、歐洲等國已陸續展開了文化外交。台灣沒有理由落後這樣的潮流!

著名學者Joseph Nye 強調了未來「柔性權力」的重要,文化正是透過「潛移默化而非強制」力量的最佳利器。文化外交的影響可以擴展至兩層面,上至國家安全,下至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前者著重於如何促進他國對本國文化的了解,進而對本國文化產生欣賞,以支持我國,後者則透過文化行銷進而推廣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外交的定義為:「在促進彼此了解的前提下,人民進行跨國間的思想、資訊、藝術及其他文化領域等的交流。」,由於文化外交重視的是透過令人喜愛的文化藝術活動,來傳達我國的價值觀與美感活動,以達到宣傳我國進而讓外人喜愛我國。

文化外交比傳統上所謂硬權力的方式,如武力、金錢等,所遭遇的阻力為小,也更好拓展。目前,這樣的影響力已經逐漸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

推動文化外交的理由

一、台灣新興的民主國家形象與價值仍有待推廣:一般國際社會對於台灣近年來邁向民主的過程與致力於民主自由價值的國家形象並不深刻;因此,藉由推展文化外交,一方面可以正面積極地宣傳台灣對自由民主價值的追求,另一面可藉此樹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正面形象。

二、台灣文化形象不明確:普遍而言,國際社會對台灣的讚賞,主要來自台灣的經濟奇蹟、台灣高科技產業或科技島的成就;但對於台灣本身的文化形象並無明顯印象,甚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混淆,因此,實有必要提升台灣在國際的文化形象。

三、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國際化與台灣流行文化的全球延伸:透過文化外交中的種種文化活動交流,還可以將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國際化,並且運用我國的流行文化伸展到全球,一方面可促進他國人民對於我國當代文化的喜愛,另一方面則可以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四、文化外交為台灣突破官式外交限制的另一選項:為突破我國正式外交的限制,拓展外交的策略必須更趨多元且靈活。除了過去強調的經貿合作與全民參與外,文化外交不啻為另一條道路可以掌握的道路,在許多國家我們都見到了成功的例子,因此更值得我們投入參與。

外交部與文化部角色之區別

由各國運作現況可以得知,文化部主要是在負責「常態性」的文化交流活動,較著重在不設目的的相互交流、溝通上;而外交部則具意識導向,指向外交的目標,如宣傳我國的處境、立場,我們的價值觀,提昇我國的國際形象。

如同科技外交一般,文化外交也是外交的一種方式,故應由外交部來主導。

台灣文化外交現況

目前,台灣大部分的文化交流相關事宜皆由行政院文建會負責,大體上分成三類:表演藝術交流、文物交流、藝術人才交流,然而多數活動僅有「交流形式」,卻無「總體策略」,即使新政府目前有心推動,然而並未有一套關於文化外交整體性的規劃與安排,導致文化交流的策略鬆散,成效難以評估。

故未來我們應加強以下三面向:

一、現階段文化外交目標的界定。

二、文化外交策略與方式的擬定。

三、設立推動文化外交的核心組織及相關之運作平台(外交部、文建會、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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